根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交通运输部《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与管理办法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指南(试行)》(交办运〔2023〕8号)文件要求,经相关汽车维修企业申请、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现将全县符合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 站)条件的汽车维修企业予以更新公示。
附件:竹山县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企业名单.docx
竹山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