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2025-06-18 17:00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王锐

竹山县同相天然气有限公司:

我县十竹天然气长输管道即将竣工通气,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湖北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鄂发改规〔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决定下调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管道天然气实行分类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气3.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3.9元/立方米;对用气量较大的工业用户,可与用户协商确定价格,并报我局备案。

2.为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对民政部门认可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群,按居民用气价格下调0.2元/立方米执行。

3.以上价格是LNG天然气向管道天然气过渡期的临时价格,待省发改委核定短途管输价格后,我局将按程序开展县内城镇管网配气价格成本监审,经听证并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制定正式价格。

4.要求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和抄表结算工作,加强气源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做好用户燃气表内余额折算补差工作,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县管道天然气市场供应稳定。

5.本通知自2025年6月10日起执行。

 

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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