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以劳动法律监督“硬举措”激活集体协商“新动能”

2025-04-18 12:03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曾静

今日竹山网消息  “过去企业和职工谈工资‘各说各话’,现在工会的‘提示函’把集体协商从程序到重点都列得明明白白,谈起来更顺畅了!”近日,竹山县一制造企业工会主席在集体协商座谈会上感慨道。

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纽带,竹山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创新运用“劳动法律监督+集体协商”双轮驱动模式,通过发放工作提示函、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等举措,推动全县集体协商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升级,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入新动能。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不愿协商、不会协商、不敢协商”问题,竹山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结合《集体合同规定》等法规,制定《集体协商工作提示函》,对于尚未开展集体协商,或者集体合同到期需续签、重签的企业,鼓励积极响应企业工会要约,或者主动向工会发起协商邀约,迅速启动集体协商流程。同时,围绕协商启动条件、职工关切重点、流程规范要点三大维度,列出具体指引,特别注明需纳入协商范围的权益事项,细化了行业性、区域性协商的参与路径。

下一步,竹山县总工会将推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工作机制,全面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组织集体协商工作培训,进企业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面对面指导企业工会规范化开展集体协商,推动全县集体协商工作落地落实,为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工会力量。(赵凤 彭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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