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进一步提升干警专业能力,提高审判业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审判人员队伍建设,实现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2月13日,竹山法院开展审判业务专题培训。
培训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申宏以《有关司法技能的话题》为题,围绕审判实务中的难点问题,结合自己办理的或参与办理的30起典型案例,分享审判经验和应当吸取的经验教训,并提出做好民商事审判要着重提升五种能力。
一要提升洞悉人性的能力。审理案件做的是人的工作,是与人打交道,所以法官首先要洞悉人性,在与当事人接触、交流、沟通的过程中,法官必须具备敏锐洞察力,要准确把握当事人诉求和争议焦点,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耐心听诉,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用心用情做好矛盾化解、案件调解、释法疏导工作,力推争议实质性化解。二要提升认定事实的能力。不同案件由不同事实构成,不同事实决定不同裁判结果,庭审过程中,必须在已有基础事实上,通过思维、逻辑和法律规则,得出推定事实(法律事实)永远将追求案件客观事实本身放在第一位,提升社会和当事人对裁判依据认可度。三要提升证据认证的能力。要行使好法律释明权,引导当事人根据具体的案件有针对性提供证据,归纳当事人对证据待证事实有无异议。要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审核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四要提升法律适用的能力。根据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在现行法律规则中寻找或选择可适用的法律,运用法理和技巧找法、释法、用法,不得随意解释法律,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同案同判。五要提升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准确把握社情民意、乡风民俗,提升共情能力,用当事人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语言,义正言辞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实现裁判文书说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立案庭法官助理陈雅伦从书记员职责、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方面详细开展技能培训,分享案件排期、送达、记录等实战经验,并对书记员的行为规范和司法礼仪进行总结,引导审判辅助人员高效规范履职。
此次审判业务专题培训干货满满,既更新了审判理念,又解决了审判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使干警业务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下一步,竹山法院将继续采取法官授课、轮流主讲等方式,为干警搭建互相学习、交流借鉴平台,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夯实事业发展根基。(方敏 王申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