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竹山县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9)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规模以下养殖户使用的畜禽粪污治理设施标准低、容量偏小、运送田间地头的设施设备不足,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不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部分地方还存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反弹现象。
二、整改目标
到2024 年底,全县畜禽养殖粪肥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9%以上,禁养区无规模养殖场反弹现象。
三、整改措施
1.加大排查与整治,对规模以下养殖场开展排查,对存在生态环境隐患的养殖场进行整治。
2.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鼓励养殖户做好粪污收贮,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多渠道争取对南水北调水源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
3.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养殖污水处置,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了摸排整改。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班对养殖领域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开展摸排整改,对全县养殖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形成问题清单43项,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2.加强了技术指导。指导养殖场建立完善的治污设施,推广规模以下养殖户采取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模式,提高治污设施标准,增加无害化处理设施。指导养殖场开展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通过技术指导与服务,全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了88.66%。
3.落实了执法监督。县农业农村部门、环保部门联合检查,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杜绝畜禽养殖禁养区反弹现象。调度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及时处理群众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全年查处养殖主体违法案件2起,依法依规对养殖主体进行处罚。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竹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人:刘汉森
联系方式:0719-422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