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申请
(一)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提供符合高层次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竹山房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工资关系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填写《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主管部门审核。经主管部门核实无误签署意见盖章后,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租赁申请报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由开发区、科经局、税务局等部门审核出具)
3.组织初审。县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盖章后报县委组织部核准。
4.复审核准。县委组织部复审核准并盖章。
5.办理入住。符合入住对象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下发《同意租赁人才公寓通知单》,租赁对象持《通知单》与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签订《竹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依据相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即可办理入住。
(二)资料清单
1.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1)学历证明,录用文件;
(2)单位书面申请;
(3)《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附件1);
(4)申请人及家人房查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工资关系证明等。
2.企业高级人才
(1)重点招商项目投资额或完税证明材料,申请人任职证明;
(2)主管部门书面申请;
(3)《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附件1);
(4)申请人及家人房查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或工资关系证明等;
(6)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资料清单;以上所有申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二、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续租
(一)续租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提供符合高层次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申请人及家人的房查证明,填写《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续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实无误签署意见后,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续租申请报告。
3.组织初审。县人才服务中心对续租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盖章后报县委组织部核准。
4.复审核准。县委组织部复审核准并盖章。
5.办理续租。由县人才服务中心通知符合续租条件的对象与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签订《竹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依据相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即可办理续租。
(二)资料清单
1.书面申请;
2.续租申请表;
3.承租人及家人房查证明;
4.符合入住条件的佐证资料。
注意: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三、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退房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竹山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告退房需求,并按要求填写《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退房备案表》(附件3)一式四份。
2.组织验房。县人才服务中心、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及物业公司对租住房屋进行验收,检查房屋及家具家电是否完好无损,使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涉及损坏维修和赔偿,由验收人员按要求签署明确意见。
3.部门确认。承租人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4.租赁清算。承租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账号、押金票据等到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办理费用清算。
5.办理退房。承租人携带经物业公司、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三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的《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退房备案表》(附件3)一式四份,到竹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退房。
附件1.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xlsx
附件2.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续租申请表.xls
附件3.竹山县高层次人才公寓退房备案表.doc
联系单位:县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19-4226960
电子邮箱:zsrc2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