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1月11日,县司法局与官渡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官渡籍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家中,为其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
李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并处罚金,需在法定时间内到县社区矫正机构办理入矫手续,因妻子儿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李某照顾,李某无法自行前往办理入矫手续。在得知李某特殊情况后,县社区矫正机构、官渡司法所联合新街村委会一同前往官渡镇李某家中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基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情况,官渡司法所帮助李某向竹山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免除罚金的申请。
上门入矫充分彰显了刑事执行的严肃和人文关怀的温度,县司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让社区矫正更有温度,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平稳度过矫正期,顺利融入社会。(郭龙 柯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