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竹山法院宝丰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杨某和早年丧偶的沈某经朋友介绍相识,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22年杨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其与沈某的婚姻关系,本着挽救一个家庭的初衷,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有所缓和,2024年7月杨某再次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到沈某因伤不便出庭,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将“法庭”搬到“客厅”,上门开展巡回审判,同时邀请双方亲属及当地村干部一同参与调解。
刚开始沈某抵触情绪较大,虽同意杨某的离婚请求,但要求杨某对其进行赔偿。根据双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首先从法律角度进行释法明理,详细阐明相关法律依据,随后从夫妻情分入手进行劝解,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夫妻矛盾。
看到沈某态度有所缓和后,承办法官单独与沈某家人进行谈心,村干部也从化解纠纷角度对双方进行劝导,最终,经过长达三小时的耐心调解,杨某与沈某在法庭主持下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通过和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开启各自崭新的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审判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婚姻纠纷的调解不只有调解和好,也包含调解离婚,通过调解亦能维护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下一步,宝丰法庭将继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用心、用情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张白泉 周裕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