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善城区“15分钟”、乡镇“30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切实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十人社发〔2024〕4号)、《县人社局关于做好“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经自主建设运营、乡镇(社区)申报、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组成专班进行现场评估,拟认定竹山县3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附后),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反映情况。联系方式:县人社局就业股,联系电话:0719-4225975;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0719-4230612。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