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我县出台了《竹山县“引客入竹”旅游奖补办法》,奖补对象为组织县外游客来竹旅游的旅行社以及乡镇政府。分别有过夜旅游奖补、铁路旅游奖补、航空旅游奖补、研学旅游奖补、规模累计奖补和市场宣传推广奖补等6种奖补项目。
过夜旅游奖补为基础奖补30元/人次,再加上游览景区奖补;铁路旅游奖补和航空旅游奖补达到相应条件可分别奖补2万元/列(专机)。县外一日游研学奖补为10元/人次,在竹住宿的研学团队按照过夜旅游奖补标准兑现,大规模研学团队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奖补。年度组织团队游客达到3万人次的旅行社,可一次性奖补9万元。市场宣传推广活动也采用“一事一议”予以确定奖补。办法还规定了从事“引客入竹”旅游活动旅行社的必备条件以及奖补申报相关事项。
该旅游奖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增强旅游企业的积极性,激发旅游市场活力,开拓旅游市场,更有利于我县与经济发达地区交流合作,实现共赢,进而助力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大做强百亿级文旅康养产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程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