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8月21日,竹山法院23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兵分五路,奔赴执行现场,开始本月第二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案例一:2023年7月,龙某与赵某买卖合同纠纷,经竹山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赵某分期履行案款73000元,竹山法院对该协议内容予以审查并出具诉前调解文书。
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赵某未主动履行,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赵某置若罔闻不为所动,既不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也毫无还款意愿,找各种借口推脱甚至“耍赖”。为维护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权威性,尽快兑现龙某的合法权益,8月21日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案例二:邵某与段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一致协议,由段某分期偿还尚欠邵某的2万元借款,张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23年11月27日,竹山法院对此调解协议予以审查并出具诉前调确文书。
2024年7月,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段某与张某均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无奈之下邵某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段某与张某名下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账户,并督促二人尽快履行。鉴于案件标的较小,执行到位可能性极大,8月21日上午执行干警准备对段某采取拘传措施,身处外地的段某得知自己即将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其主动将全部案款支付给邵某。
本次行动共涉及案件17件,涉案标的总额411万元。当天共拘传7人,当场履行 18.5万元,达成执行和解8件,和解金额21万元;执行完毕4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人。(袁伟栋、余禄、杨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