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号)
任命:
高明勇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龚世斌同志为竹山县信访局局长。
(第二号)
免去:
刘先超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霞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第三号)
免去:
童艳辉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第四号)
接受:
操重奎同志辞去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申请。
(2024年8月23日竹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号)
任命:
高明勇同志为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龚世斌同志为竹山县信访局局长。
(第二号)
免去:
刘先超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霞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第三号)
免去:
童艳辉同志的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第四号)
接受:
操重奎同志辞去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