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2024-08-02 16:09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王泽昆

根据《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竹山县宝丰汽配卫浴产业园的湖北玉暖铜业有限公司、湖北煜凯铜业有限公司、湖北环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铜业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序号5)已经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日至8月12日,共10天。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竹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竹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清单。

联系电话:0719-4225272

  湖北省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0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清单(1).xlsx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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