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用积分制考核 激发干事创业新活力

2024-08-01 18:30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胡少勇

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县司法局积极推进积分制考核制度,以科学、公正、全面的考核方式,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优化管理模式,用积分提干劲。对每名干部采取百分制积分考核,积分制考核由履行岗位职责、社区志愿服务和领导测评三大部分组成,其中:局机关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积分为80分,社区志愿服务10分,领导测评10分;乡镇司法所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积分为90分,领导测评10分,履行岗位职责积分每季度考核各占15%、年度实地考核占比40%,同时,建立加分项和扣分项清单台账。

合理设置内容,用积分提标准。平时积分考核主要根据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情况内容和月出勤情况等方面落实情况,由司法所、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初评,季度个人小结和全局通报表扬等情况汇总,形成季度平时考核积分,进行公示。通过积分制考核管理,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已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氛围,让小积分成为衡量好干部的“硬杠杠”。截至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已完成6个月工作小结、2次季度积分制考核评定通报。

规范考核流程,用积分亮成绩。制定印发《县司法局2024年绩效(积分)考核方案》,对每名干部职工人手一本积分手册,坚持记录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考评情况、季度积分备案情况以及年度总评等内容,通过“每月考评、每季度评议、年度总评”的方式对每名干部职工作出准确评价,把分数打准,考评结果经局机关考核小组复核后,以适当方式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建立积分登记台账,定期公示、全程“亮分”。

强化结果运用,用积分促实干。坚持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工作导向,强化积分制考核结果运用,将积分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积分考核结果前3名的干部给予相应通报奖励;对考核结果靠后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坚决打破“论资排辈”“按职务高低评分”等平均主义,旗帜鲜明地“奖优罚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管理机制,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柳炳全 柯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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