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关于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2024-07-16 17:31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卢波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依法推进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耕地和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民政部等1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十堰市火葬区范围的批复》(鄂政函〔2019〕6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竹办发〔2024〕2号)要求,县民政局代县人民政府草拟了《关于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为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决定召开《关于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10:00

地点:县民政局12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及内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关于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组成人员(共40人)

(一)公开产生公众听证代表:凡竹山县户籍年满18周岁,关心熟悉或关注殡葬改革有关情况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如果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名额,采用随机抽签办法确定听证代表;

(二)邀请县内相关专家、学者参加;

(三)邀请县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四)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五)邀请部分乡镇、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居(村)民代表参加。

四、报名要求、时间和方式

报名要求:报名人应当如实在报名表中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及报名理由。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

报名方式:可采取线上报名,以邮件形式将听证会报名表信息完善后发送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处,也可直接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务股(807室)报名,现场填写听证会报名表。

联 系 人:周峰

联系电话:0719-4231339

邮    箱:279696877@qq.com

       附件1:关于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docx

竹山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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