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2024年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力度不足,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有短板方面问题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司法行政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补学。二是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习机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交流。
问题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4年度竹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竹政办发〔2024〕13号),进一步细化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任务。二是启动智慧矫正中心改造升级建设,已于5月9日完成智慧矫正中心“三区十八室”等功能室建设。2024年以来,依托智慧矫正中心开展远程视频会见65次、视频调度乡镇司法所3次。
问题3: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前指派律师介入审查。二是在《2024年度竹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单位、报告内容和时间,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问题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明确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积分制考核管理。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措施,牵头开展涉企办案质效提升行动,完成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项目创建申报。三是优化法律服务事项,围绕县委、县政府小切口改革创新事项,在全县开展“法治进万家”“法治周课堂”“律师进乡村”法治宣讲活动。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法律周课堂”“律师进乡村”等宣讲活动315场次,组织乡镇法律顾问走访67个村(社区),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7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问题5:指导监督县直部门行政执法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4年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要点》,推广行政执法重大案件“一案三审”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二是4月23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推进会,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印发《竹山县2024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方案》,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件抽查。
问题6: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县社区矫正机构内部管理台账,进行分类分册动态管理,对新增和解除的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进行梳理归档。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外出审批、请销假制度,加强惩戒力度。三是严格落实《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做好管理类别调整把关审核。
问题7: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于3月7日再次组织《湖北省安置帮教工作指引》文件学习,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交换联动机制。二是持续加强安置帮教对象走访力度,严格执行不同类别对象的季度、半年走访工作要求,通过电话、实地访谈等多种形式走访到位,并做好走访情况记载。三是统一印发全省规范档案建设模板,每季度深入乡镇司法所开展随机督办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截至5月底,已开展督办检查3次,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4份。
问题8: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指导,及时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管单位对接,调整、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二是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截至5月底,已依托乡镇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7场次。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指导全县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74个,完善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人才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
问题9:落实普法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竹山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县直普法责任单位共性和个性普法清单,并在“法治竹山掌上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二是组建矿山安全普法宣传专班,深入13个涉矿乡镇68个涉矿村(社区)开展巡回法治宣传649场次,累计受众37464人次;开展网络有奖答题,在春节期间利用“法治竹山掌上平台”微信公众号设置矿山安全法治宣传有奖答题栏目,参与群众达7万余人。三是开展“线上+线下”新媒体普法。线下通过群众会、院落会、村小组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普法案例宣讲2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册;线上开通“法治竹山”“王芳律师说法”抖音号,投入1.5万元配置“法治周课堂”直播间设备,定期开展以案说法案例普法宣讲。
问题10: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一配备24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信息牌,规范公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二是印发《关于成立竹山县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的通知》,提升法律援助案卷评选质效。三是制定出台《竹山县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聘用、使用、管理及考核等进一步明确,定期到3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工作督办检查。四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监管机制,加强对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管理,在今日竹山网上公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及公证机构等监督信息,开展所属行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活动。五是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对近两年培养的1259名乡村“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清理、建档、培训,同时拓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群体,力争每个组有1名“法律明白人”。
问题11:信访工作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参加湖北智慧信访平台业务培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台账。二是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加强对信访和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教育管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管党治党仍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问题12:“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实行事前审批决策,对重点项目及时编制报送《政府采购年度计划》。三是对项目工程做好详细预算、询价评审和验收决算等程序。
问题13: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差旅费核销把关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做好层层把关审核。二是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严格执行《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台账登记。
(三)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问题
问题14: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和《2024年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要点》,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二是常态化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截至5月底已对人事、财务和司法所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三是加大双培养力度,2024年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名,发展预备党员1名。四是完善评优机制,制定《县司法局2024年绩效(积分)考核办法》,对评选评优标准、程序严格把关审核,树立鲜明导向。
问题1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开展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二是3月2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截至5月底,已召开支委会5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次,讲党课2次。四是规范开展“双十星”测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已完成2024年年初承诺、半年初评活动。
问题16: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7个司法所执法执勤车辆配备,采取“改造、置换、调配、租用”等方式,实现1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达标,1个正在建设中。二是出台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制度,已下沉司法所干部10人,补充司法所新招录公务员6名,已经达到司法所“2+N”的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共竹山县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定不移把巡察整改抓常抓久,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共竹山县司法局党组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4225359。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