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水平保护好河道生态环境,强化河道采砂监管,着力构建社会监督和防控体系,充分依靠、发动和鼓励群众,广泛征集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线索,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县水利和湖泊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实际,制定了《竹山县河道非法采砂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8月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限期内以书面、电话、邮箱、当面咨询等方式反馈至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联系电话:0719-4225254,电子邮箱7623041@qq.com
特此通告。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