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进一步夯实失智特困人员监护照料责任,提升失智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水平,近日,得胜人民法庭积极响应我县提升失智特困人员照护水平改革试点工作,在得胜镇八道关村、大庙乡四庄坪村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集中审理一批宣告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并为9名失智特困人员指定监护人。
庭审前,为确保旁听群众对案件流程及宣判的意义有基础的认知,承办法官围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条例,向村民们详细讲解了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条件、法定监护的程序、监护资格的申请、监护人的权利和责任等法律知识,并强调监护人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障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首先核实了被申请人的病情证明、残疾证、村民调查笔录等相关材料,其后又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对被申请人精神智力状态、日常生活起居状况等事实进行详细询问。
“你平时和谁共同生活?”
“平时自己做饭吃还是靠亲属照顾?”
“你知道今天请你过来是做什么吗?”
通过观察被申请人听取问题之后的反应并听取他们的答复后,承办法官进一步直观判断了被申请人们的身体状况以及精神状态。最终,在收集齐一系列证据材料后,承办法官依法当庭对符合条件的9名被申请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作出认定,并为他们指定了监护人。
“感谢党提供的好政策,也感谢法庭能够为我们这些行动不便的老人着想,主动到我们村来了解情况,为我们提供如此方便的法律服务”庭审结束后,申请人毛某由衷地感激道。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得胜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贴近群众、便民利民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胡克文 张玖羽 孙荣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