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关于规范城区市场经营秩序公告

2024-06-21 14:21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卢波

广大市民:

按照“规定区域、规范管理”要求,本着便民为民、方便生活的原则,县政府在城区设立了东门、大街、西关3处农贸市场,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市场经营者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农贸市场发展,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1.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示范,教育引导身边亲朋好友主动抵制沿街叫卖、占道经营、交易宰杀活禽等违规行为,自觉进入农贸市场或符合规定的固定经营场所文明采买。

2.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参与、坚决抵制沿街叫卖、占道经营、交易宰杀活禽等违规行为,遇到上述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农业执法部门反映。

3.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经营秩序规范整治期间,县融媒体中心将持续加大曝光力度,对开展、参与沿街叫卖、占道经营、交易宰杀活禽等行为的个人进行通报曝光,对参与上述违规行为的党员干部职工将相关情况通报至所在单位并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县城管执法局:4228992

县市场监管局:4221855

县农业执法大队:4226959

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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