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1.2万余名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获资助

2024-06-21 08:19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张荣菊

今日竹山网消息 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我县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惠及了全县1.2万余名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

据悉,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年生均小学由500元提高到625元,初中由625元提高到750元。此项资助标准的提高,我县有1.2万余名中小学生受益,其中小学生7400余名、初中生5000余名,受助资金约650万元。(童斌 袁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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