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竹山法院官渡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从针锋相对到相拥而泣,一段濒临破裂的婚姻重修于好。
案情简介
原告蔡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两女。为了家庭生计,蔡某在家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王某常年在外务工,夫妻之间聚少离多,因孩子教育和日常琐事,双方时有争吵。蔡某现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调解过程
官渡法庭受理该案后,并没有急于送达开庭传票审理此案。“离婚纠纷虽然并不复杂,但是裁判结果却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务必慎之又慎。”庭长马翔看完立案材料后说道。
“小案不小办”。为深入了解案情,给日后调解判决打下基础,官渡法庭多次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了解基本情况,对两人的邻居、孩子、其他亲属走访交流。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双方并不存在解不开的“死结”,案件仍有调解的可能性。
为加大调解成功率,结合前期基础工作,官渡法庭联合政府人民调解员制定调解方案。在村委会调解室,调解小组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对两人做调解工作。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出现分歧需要的是商量、沟通,要正视问题,双方都要相互包容、相互理解,不能一上来就争吵,甚至要离婚,还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那么可爱,你肯定也舍不得离开她?”在耐心倾听蔡某各种埋怨,马翔耐心安抚其情绪。
“在家操持家务照顾孩子也是对家庭的一种付出,其中的艰辛不比你在外务工少,如果家散了,你再怎么辛苦又有什么意义呢?遇到问题要互商互谅,而不是一味指责。”另一边,调解员耐心地给王某讲道理。
.......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谈心谈话,两人对离婚的念头终于有所松动。为了趁热打铁,调解组让两人的小女儿来到调解室,在一家人团聚下,听到女儿不愿两人离婚的心声,王某流下悔恨泪水,写下一份保证书期望得到蔡某的原谅。
“只要他说到做到,改正他的错误,我还是同意原谅他,不再追究以前的事。”当着法官的面,蔡某与王某紧紧拥抱在一起,并在“调解和好”的笔录上签字,而他们的小女儿眼含泪水拉着马翔的手不断说着感谢。
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家事审判一头连着群众对幸福和谐家庭生活的美好向往,一头连着社会发展对社会稳定的需求。“小案事不小”,官渡法庭始终坚持“和为贵、调为先”的工作理念,让家事审判在法情理交融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吴德生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