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消费券发放活动已结束,现进入核销阶段,根据《2024年竹山县迎新春促消费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核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销所需资料
1.《竹山县2024年迎新春促消费定额消费券核销申请表》;
2.商家身份证明:商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授权书;
3.交易证明:微信、支付宝或银行交易流水(需包含交易金额、交易时间,按交易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整理);
4.消费券核销证明:已核销消费券统计表(按核销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整理);
5.商品交付证明:任何能证明商品真实交付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收据或发票、物流单据、交付过程照片、网上订单详情截图等;
6、商家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表),便于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核销金额的划拨。
二、核销资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节假日)内,商家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盖章后提交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59号,县政府对面),提交的资料要注明公司名称、核销员姓名以及电话号码,一个商家有多位核销员的,一名核销员的相关资料为一册的方式收集整理。联系人:柯靖,电话:18423225087,逾期将不予受理。
竹山县科技和经信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