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枫桥经验”与“十星文明”的共通性

2024-02-28 09:17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王锐

60年前诞生的“枫桥经验”与30年前诞生的“十星文明”同是在解决基层治理棘手问题中孕育的,也同样经过了长久实践的检验,被证明是十分有效的基层治理方式。从“枫桥经验”和“十星文明”的内涵意义和发展历史来看,两者具有三点共通性,即自治性的底色、时代性的特色、群众性的本色。

自治性的底色

“枫桥经验”和“十星文明”都是在解决群众工作难题中选择了“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自治”这条路子,而非简单的上交问题或者机械的硬性管理。

1963年,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试点运动过程中,通过说理教育、群众监督等方式对四类分子进行改造,“社教”运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创造了“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

1993年,罗家坡村村民因绿松石一夜暴富但精神文明落后而被央视媒体曝光。竹山县委与麻家渡镇党委联合派驻工作组到腰缠万贯的“精神乞丐村”——罗家坡村,将农村工作任务和要求细化成10个方面,以“十星”来指代,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和评选活动。从此以后,罗家坡村发展成为“街头巷尾绿树掩映、村落民居鳞次栉比、街坊邻里和睦往来”的全国文明村。

时代性的特色

“枫桥经验”和“十星文明”的内涵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的。

“枫桥经验”自1963年至今已逾60年了。从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发展为“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十星文明”自1993年至今也有30年了。竹山县七届县委坚持“十星”品牌不动摇,先后17次调整“十星”评选标准,对应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创新实施了“十星促五兴”行动,以十星级创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为中西部地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作出了示范。

群众性的本色

“枫桥经验”和“十星文明”的创建发展始终紧紧围绕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这个中心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人民主体是“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

被中央文明办誉为“来自基层的伟大创造”的“十星文明”,坚持按照村民自评、群众互评、评星协会审定、公示、年底复评等环节进行,让群众在创评活动中当“主角”“评委”和“裁判”。在新时代,还融入“十星惠民”的理念,把办好群众房前屋后实事小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十星”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增强了群众参与的主动性,“追星”成为群众的新时尚。

探析“枫桥经验”和“十星文明”的共通性,有助于揭示和推广成功经验,有助于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扬来自基层的伟大创举。

(文峰乡 王世枭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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