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十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县政府拟编制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公开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属于县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现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21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电话:0719-4222181 邮箱:zsfyjd@163.com
通信地址:十堰市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竹山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442200。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