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推动乡镇、县直部门提高整体绩效管理水平,县财政局制定了《竹山县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包括职责分工、整体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环节。
该办法通过乡镇、县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将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围绕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提高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的一系列绩效管理活动。(杨建中 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