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监管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行动中,重点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鲜肉门店、生鲜果蔬门店等经营主体的照明设施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是否存在产品色差;要求生鲜猪肉经营主体主动停止使用生鲜灯,使用符合管理要求的灯具,还原肉类本色,为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感官体验,确保食品安全。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经营主体自觉使用符合要求的光照设备,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商超等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55家,发现2家冷鲜肉销售门店使用“生鲜灯”,现场拆除“生鲜灯”2盏。(周艳、杨宏、王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