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2023年10月、11月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申请公示

2024-01-19 14:46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王泽昆

为了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切实做好我县就业工作,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规定,现将竹山县农业机械学校、竹山澳迪驾校、竹山县宝丰华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竹山县亨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竹山县秦古镇兴意驾校,2023年10月、11月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资金申请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五天(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以真实身份向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联系电话:4231470、4225975。

附件1:竹山县农业机械学校2023年10月、11月就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花名册.xls  

附件1:竹山县农业机械学校2023年.xls

附件2:竹山澳迪驾校2023年10月、11月就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花名册.xls

附件2:竹山澳迪驾校2023年10月.xls

附件3:竹山县宝丰华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2023年10月、11月就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花名册.xls

附件3:竹山县宝丰华原机动车驾驶员培.xls

附件4:竹山县亨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2023年10月、11月就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花名册.xls

附件4:竹山县亨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xls

附件5:竹山县秦古镇兴意驾校2023年10月、11月就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花名册.xls

附件5:竹山县秦古镇兴意驾校2023.xls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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