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2月6日,县人民医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竹山县拥军优待合作协议》,正式成为县退役军人医疗优待定点医院。
根据协议,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在县人民医院住院可享受医疗优待,除药品、耗材和血液等,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减免15%,个人体检优惠20%。
近年来,县人民医院主动承担拥军优抚责任,开设了军人就医结算优先绿色通道,开展免费体检、走访慰问系列活动,积极推进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工作,保证了拥军优属政策的落实,赢得了社会的认可。这次被授牌确定为县退役军人医疗优待定点医院,这既是交给医院的一项光荣政治任务,也是医院应尽的一项社会重大责任。县人民医院负责人表示,将以授牌为契机,充分发挥医院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设备优势,竭诚为全县优抚对象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不断提高退役军人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范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