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自《竹山县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盗采暨矿山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迅速行动,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矿区”法治宣传活动。
领导重视。成立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副县级干部、县司法局局长、县委依法治县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及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矿山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法治宣传工作组,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均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县矿山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宣传有力。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制作各类宣传标语17条、视频3条,在今日竹山网(报)、云上竹山客户端首屏展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盗采行为、全面开展矿山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屏标语,新建“矿山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专题,编发县直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关于矿山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法治宣传活动稿件50余篇;微信公众号更新“打击非法盗采”宣传片,及时刊发矿山安全管护信息19篇;电视报道矿山管护相关新闻17条,滚动播出“打击非法盗采”相关口号;广播利用村村响等进行矿山安全宣传,播报新闻30条,报纸等平台刊发矿山安全管护信息17篇;视频号、抖音号发布相关短视频20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出动宣传车共32台次,巡回宣传涉矿产资源法律法规16场次。
活动有影。干部培训全覆盖。城关、潘口、溢水、宝丰、擂鼓、秦古、大庙、文峰、上庸镇通过召开乡(镇)、村(社区)、组三级干部会议,签订群众不参与违法盗采绿松石承诺书,集中宣讲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群众会议有成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深入涉矿乡镇、村(社区)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矿区”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
案例震慑。政法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案释法”活动。县公安局出动警车17台次,印发资料2000份,举办群众法治报告会15场次,发布现场执法视频5条;县法院深入竹山县秦岭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涉矿安全生产、盗窃绿松石矿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讲解,现场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了安全生产法、刑法和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县检察院深入得胜庙垭村、界岭村悬挂“严禁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标语3条,与包保户签订《群众不参与盗采活动承诺书》15份,在“竹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刊发普及绿松石保护法律法规2条,发布打击非法盗采相关信息3条;县司法局向涉矿乡镇群众印发普法宣传资料2万份,出动执法执勤车辆7台次,深入涉矿村(社区)开展群众法治宣讲活动68场次,在法治竹山公众号刊发涉矿产资源法法治宣传信息5条。
下一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将组建法治宣传队,加大进村入户宣传力度,让矿产资源法深入千家万户,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程贤珍 郑语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