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珍稀绿松石资源,鼓励群众检举揭发,严厉打击盗采绿松石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盗采绿松石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并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以下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绿松石资源的;
(二)以工程建设、矿山治理、道路修建、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等名义非法盗采绿松石资源的;
(三)为非法开采绿松石资源提供加工、运输、仓储等协助行为,为非法开采绿松石资源及其协助行为提供土地、经营场所、设施、工具、水电等条件的;
(四)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用于盗采绿松石资源的;
(五)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无合法来源绿松石矿石及矿产品的;
(六)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矿山管护人员参与盗采绿松石资源或在绿松石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二、奖励办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举报人客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经查证属实的,依据《竹山县打击盗采绿松石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按照下列标准奖励举报人:
(一)提供涉矿信息、私挖盗采相关线索的奖励200元;
(二)竹山县公安局、竹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竹山县应急管理局等执法部门根据举报信息对被举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的,奖励2000元;
(三)举报信息证明被举报对象涉嫌犯罪的,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奖励10000元;被法院审判后判决有罪的,奖励30000元;
举报人同时符合两项(含)以上奖励条件的,按照其中金额最高的单项颁发奖金。
三、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方式进行举报:
(一)电话举报:0719-4220011
(二)来信来访举报:竹山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地址:竹山县城关镇国际绿松石城17号楼,邮政编码:442200
(三)微信公众号:竹山绿松石公众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