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财规〔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将竹山县2023年符合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8月3日—8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竹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地址:竹山县教育局1006室、电话:0719-4220101。
附件: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竹山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信息表(139人次)
竹山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