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自2023年7月17日开始,县委4个巡察组对县发改局(粮食安全中心、价格监测中心)、县卫生和健康局、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供销社等5家县直单位党组织和竹坪乡、得胜镇、宝丰镇等3个乡镇党委及所辖60个村(居、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每家县直单位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乡镇为50天左右。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居、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两委”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荆楚码上巡”小程序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荆楚码上巡”二维码及4个巡察组的通讯联络方式如下。
各巡察组电话接听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4小时接受短信和电子邮箱举报。信访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
中共竹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