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保障清真食品安全,营造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和谐氛围,7月11日,县民宗局机关干部深入少数民族店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切实规范清真食品行业市场秩序。
县民宗局干部向少数民族店铺商户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要切实把好清真食品原材料进入关和食品生产质量关,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特别是近期炎热高温天气,坚决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树立食品安全红线意识,确保就餐及加工环境安全、卫生、环保、放心,全力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