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进一步深化《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学习,提升文明素质,规范文明行为。7月5日,县林业局志愿者到明清村包联单位龙山盛景小区居民家中、沿街商铺发放《条例》手册,现场进行了解读,用实际案例告诉居民条例提倡哪些文明行为,禁止哪些不文明行为,鼓励引导居民摒弃不文明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营造了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社会氛围,提升了居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
同时,该局大力开展《条例》进机关、进林场、进企业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微信群、电子屏播放和发放手册等多种渠道学习宣传,真正让《条例》外化于行,内化于心,自觉做《条例》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程平 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