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调解村民矛盾纠纷,是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调委”)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构筑更加团结和谐的美丽乡村。
5月中旬,鲁家坝村2组村民张某到村调委,反映农田施工队在东坝田施工时将剩余泥土堆放在自家田地导致无法栽种秧苗。接到反馈后,村调委人民调解员立即联系施工负责人,到施工现场查看、了解情况。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诉求,从双方利益角度出发开展劝导工作。经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劝导,最后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由施工队负责把多余泥土铲走再重新耙田,张某晚几天再栽秧苗。
近年来,大庙乡充分发挥村级调解作用,做到“情况在基层掌握,矛盾在基层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全力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为村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居住环境。(徐斯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