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核心城区各主、次干道市场经营秩序,培育专业市场,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商家盈利能力和市场信心,改善和提升我县的商业发展水平,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引导城区五金建材汽摩配小商品等实体商铺实行划行归市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入对象
竹山县城区从事五金建材、汽车销售及修配、农用机械销售、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及修配、铝合金型材加工、小商品等行业的市场经营主体。
二、迁入地点
竹山旺恒国际商贸城(竹山县潘口新区)。
三、迁入时间
自发布通告之日起。
四、优惠政策
享受县人民政府划行归市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承接市场制定的减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营销活动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政策请咨询旺恒国际商贸城,咨询热线:0719-4222777)
五、注意事项
1.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新申请注册的以上相关行业经营商户,请按照划行归市相关要求规范进驻旺恒国际商贸城。
2.自发布通告之日起,在6月30日前与旺恒国际商贸城签约的各商户将享受系列优惠政策,6月30日后签约的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3.旺恒国际商贸城要进一步优化市场功能分区业态分布,完善配套设施,提供优质服务,贯彻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共同打造专业集聚市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竹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竹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