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上庸法庭,快速及时地执行了我应得的赔偿”5月4日,城关镇莲花村孙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解民忧,人民法庭为人民”的锦旗送到上庸法庭。
去年9月,家住莲花村的孙某驾驶奥迪车与家住上庸镇的李某驾驶的货车车辆发生剐蹭,交警认定李某全责。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孙某将李某起诉至上庸。法庭判决李某赔偿孙某车辆损失二万五千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上庸法庭受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执行者李某外出,去向不予明,电话无人接听,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方打听到其妻电话,经过先后五次的电话和微信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今年四月底,李某主动履行赔偿责任,将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来,上庸法庭主动行动,本着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调查当事人家庭实情,了解双方原因,将矛盾处理到最小化,以办案质量高、办案效果优、社会反响好等践行岗位练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