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落实“稳经济30条”涉及人社部门工作任务的通知》(十人社函〔2023〕11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申报,县人社局汇总审核,拟拨付我县14家企业享受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与县人社局就业股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719-4225975、0719-4225945。
附:2023年竹山县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汇总表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