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14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被告人刘某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我县在家县政府领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及部分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全过程,“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前,法院合议庭认真查阅卷宗,深入研判案情,确定庭审重点,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就重点事实和细节进行了调查,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行审查。被告人刘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整个庭审规范严谨、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旁听人员直面接受警示教育,受到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警醒,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此次庭审活动旨在通过法官“以案释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法治意识。(王锐 程贤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