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2023年第一季度,县医保局结合能力作风建设,以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扩面征缴、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检查为工作重点,常态化落实医疗保障政策,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化经办服务,取得了医保工作的“开门红”,促进了全县医保事业健康发展。
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十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县医保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培训,掌握政策;主动服务,解决难题,确保了改革顺利进行。截至目前,竹山县参保职工在市域内264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29015人次,累计医疗总费用667.39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520.49万元,统筹基金支付86.13万元,个人门诊账户支付500.71万元。
加大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实现群众应保尽保。市政府督查室《工作提醒函》下发后,医保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县税务局,协调、督促各乡镇穷尽一切办法,组织动员参保群众参保。通过周密部署、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加强工作协调督办,截至目前,竹山县城乡居民医保县域内参保缴费347386人,本地参保率96.21%。加上县域外参保人数,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县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考核、专项整治“回头看”及能力作风建设问题大排查工作的通知》,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分成5个考核小组,对县域内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定点零售药店、村卫生室进行抽查,由乡镇医保服务站对定点零售药店、村卫生室全覆盖检查。专项整治“回头看”发现问题线索将进一步核实,按规定处罚到位,不断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在落实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配合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强化基金日常监管、完善医保服务体系,优化医保营商环境等方面着手,确保医保各项政策落地落细,经办服务优质高效,实现医保事业全年精彩。(李富君 周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