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10日,在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锁某某、马某某将购买的16000尾鱼苗放流到上庸镇圣水湖,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据了解,2022年7月11日,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马某某、锁某某在竹山县堵河流域圣水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使用禁用工具捕鱼,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查实,两人捕获各种鱼类86.65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马某某、锁某某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两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和缓刑10个月,并连带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去年在深河非法捕捞,我们深刻认识到错误,这次买鱼苗弥补我们的过错。”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锁某某说。
此次投放的鱼苗为草鱼、鲫鱼、花鲢,均属四大家种鱼苗,生命力和适应能力极强,能有效修复鱼群数量,为堵河流域注入新活力。(章鹏 柏伟 张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