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鄂人社函〔20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初步认定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内容附后),公示期7天(4月11--4月18日),广大群众对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信形式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原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719—4230612、0719—4228602。
附:竹山县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表(第一批)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