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我县上报了一批申请因病劳动能力鉴定人员的资料,经十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1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 二十四条规定,现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竹山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股反映,联系电话:0719-4230600。
附:2023年上半年竹山县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汇总表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2023年3月,我县上报了一批申请因病劳动能力鉴定人员的资料,经十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1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 二十四条规定,现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竹山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股反映,联系电话:0719-4230600。
附:2023年上半年竹山县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汇总表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