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2月20日,我县正式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均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先行发布招标计划,且招标计划发布时间至少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实施,是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的有力举措,也是持续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的积极探索,此举不仅能促进招标人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招标计划,还能保障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的事先知情权,有助于推动项目招标更透明、投标更公平、竞争更充分。
下一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积极宣传,及时关注发布动态,督促招标人严格按要求发布招标计划,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助力招标采购营商环境再提升。(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