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竹山县城乡结合部综合环境整治工作通告

2023-02-13 14:56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张荣菊

广大居民群众、各相关单位:

为彻底改善我县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面貌,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环境秩序卫生乱象,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在城乡结合部开展为期1个月的综合环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整治时间

自2023年2月10日开始,对县城规划区内所有城乡结合部全面覆盖,以桥东看守所片区、奥迪驾校片区,霍河片区,潘口集镇、鱼岭至龙王沟片区,城西老水厂片区、明清至城北新区等区域为重点,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治攻坚行动。

二、整治内容

本次综合环境整治工作任务主要是城乡结合部道路沿线、河道两岸、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的“十堆十乱”突出问题(“十堆”即煤堆、土堆、垃圾堆、渣堆、柴堆、草堆、石堆、砖堆、瓦堆、粪堆乱垛乱堆,“十乱”即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扔乱倒)。实施“一建”“二清”“三改”“四化”措施,新建垃圾环卫基础设施,清垃圾和清“十乱”,改管网、改厕所、改圈舍,实现城乡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重点整治城市出入口占街挤道、抢摊设市、物资乱堆、门头破损、污水横流等突出问题;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清理规范沿路街招广告,拆除过期、破损广告牌和张贴的“牛皮癣”广告;加强行业经营管理,开展城乡结合部修(洗)车行业、二手车交易、废旧物品回收行业、建材销售行业无序店外占道经营整治;加强两违管理,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控新增,消存量。

重点整治道路沿线、河道两岸生活垃圾围城、建筑渣土乱倒等突出问题。加大河道沿岸随意倾倒垃圾、偷排污水等行为的日常监察和处罚力度,实现河道两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确保卫生干净整洁。

重点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对城乡结合部违规停放车、僵尸车进行规范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巡逻管控力度。

重点整治主干街道及小巷通信线缆、供电线缆乱拉乱接问题,清理废旧线缆和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弱电箱体。    

三、相关要求

1.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踊跃参与,自觉树立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秩序;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边群众参与支持整治工作,为“建功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有力支撑;

2.凡存在违反上述《通告》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请于2月20日前自行整治到位;整治攻坚行动期间对于抗拒不听劝阻、阻碍整治、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和监督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共同打造干净整洁、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

特此公告。


竹山县城乡结合部综合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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