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十星”文化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启事

2023-02-02 10:44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张荣菊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实际行动推动能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以饱满的热情喜迎竹山县“十星”创建三十年,用文化艺术的形式礼赞竹山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文联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十星”文化原创文艺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竹山县“十星”创建主题,由全市文化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创作和表演的原创文学作品(散文、报告文学、诗词歌赋、楹联、小小说、民间文学)、摄影作品、书画作品(书法、美术、篆刻)、其他作品(音乐作品包括器乐作品或声乐作品,戏剧戏曲作品包括小戏小品作品,曲艺作品包括快板、相声、三句半、评书、大鼓、花鼓歌等,其它文艺作品包括剪纸、沙画、皮影、抖音、微视频等)。

暂不接收专业文艺院团创作员、演员和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师生(含退休人员)创作或表演的作品。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

三、作品内容

摄影作品为1993年以来,其它作品为2020年之后创作,内容健康向上,主题突出,格调高雅,唱响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百姓幸福生活,讴歌时代精神,可侧重反映竹山本土特色,重点突出竹山“十星级”文明创建及竹山县精神文明创建的过程及成果。

四、报送要求

文学作品:报送作品仅限单篇,突出主题,要求原创,不得抄袭,每人每类限投一篇稿件或一组,散文不少于2000字、报告文学不少于4000字、小小说不少于1500字、民间文学不少于2000字、诗词歌赋不少于10行。

摄影作品:围绕主题原创作品,要求时间跨度在近30年内,照片像素不低于2M,每人限投10幅,组照不得超过6幅。

书画作品:包括书法、美术、篆刻等作品,要求突出主题,自主原创,每人限投3幅以内。

音乐作品:必须原创,并提供曲谱、歌词,有条件可提供音频、视频;器乐作品必须提供曲谱、音频或视频。

戏剧戏曲作品:必须原创,提供剧本,有条件可提供视频。

曲艺作品:必须原创,提供脚本,有条件可提供视频。

其他作品:必须提供原创作品1幅以上或多组成品,有条件可提供视频。

以上各艺术门类提交作品的同时需提交创作者、表演者简历(姓名、年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艺术学习和创作经历)。

五、奖项设置

1、四大类征集作品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件)、二等奖2名(件)、三等奖3名(件)。其中一等奖各设奖金1000元、二等奖各设奖金600元、三等奖各设奖金400元。

2、除以上四大类作品奖外,共设置优秀奖30名(件),各设奖金200元。

六、作品版权

报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收悉作品一律不退。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的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七、后续活动

竹山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文联将对征集作品进行初步评选,并邀请艺术专家进一步评选,针对优秀原创作品、创作团队进行辅导;对征集的获奖作品在竹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一楼大厅展出,并集结成册,同时通过官方公众号、户外公益广告、广播电视等线上线下同步展播。

八、报送方式

收稿邮箱:354393415@qq.com

联系人:陆龙和

电话:0719-4225316

地址: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0号文联办公室



竹山县委宣传部

竹山县委文明办

竹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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