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自2022年7月份以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深入全县各乡镇摸排生猪私屠滥宰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扎实开展依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夯实了坚实基础。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采用出动宣传车、张贴通告、发放告知书、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加强对县内生猪屠宰企业、猪肉产品经营户的屠宰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教,督促引导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自觉依法依规经营;开展多角度、立体化、全方位社会面宣传,营造“百日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私屠滥宰违法线索。
全面排查,摸清隐患底数。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部门联合排查等方式,对县内生猪屠宰活动、猪肉产品经营户及生猪产品来源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建立台账。重点排查以下情形:一是已依法关停或取缔但其持有商务主管部门监制的原《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没有依法收回或公告废止的市场主体;二是已依法关停或取缔,且已收回《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但未拆除生猪屠宰设备,且具备屠宰能力的;三是仅持有“三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中的部分证件,且具备屠宰能力的;四是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存在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五是猪肉经营户销售未经检疫“白条肉”的;六是私设生猪屠宰点的;七是群众投诉举报的。
自查整改,规范屠宰行为。在摸排清查的基础上,对已依法关停或取缔但仍持有的商务主管部门监制的原《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依法收回并公告废止;对已收回《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但并未拆除生猪屠宰设备、具备屠宰能力的,责令其自行拆除屠宰设施设备;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存在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对猪肉经营户销售未经检疫“白条肉”的线索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自查整改,消除一批私屠滥宰隐患,规范屠宰生产经营行为。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案件查处。对已依法关停或取缔的屠宰点或者“三证”不全的企业,在督促整改后,仍非法从事屠宰活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排查清查的私屠滥宰违法线索,及时进行核查,一经查证违法事实,依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对屠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农业农村和公安部门加强刑行衔接,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过强化执法,规范合法屠宰企业行为,查处一批违法屠宰案件,取缔一批私屠滥宰窝点。
畅通举报渠道,深挖违法线索。公布私屠滥宰专项行动问题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进行收集整理归纳,掌握一批私屠滥宰违法线索,集中力量对违法线索进行核实,不放过蛛丝马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下一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摸隐患底数,清违法设施,促自查整改,查私屠窝点”为抓手,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聚焦“六个一批”(消除一批私屠滥宰隐患、取缔一批私屠滥宰窝点、深挖一批违法线索、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通报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屠宰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屠宰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著纲 喻成承 李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