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及有关法律规定,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登记审核确认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第一批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3年1月17日开始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已在“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审核确认系统”进行有效审核确认且已获返利金额尚未达到清退比例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已参加信息登记但未参加信息审核确认、已参加信息审核确认但未最终确定相关金额、尚未全额退赔违法所得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以上三类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
已获返利金额高于清退比例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
参与“卓达”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三、清退金额
根据信息登记审核确认数据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情况,采用“累计法”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本次清退比例为46%。
个人具体清退金额=个人集资本金总额×清退比例-个人已获返利总额。
四、清退方式
资金清退方式分为银行开立纸质存单和电子存单两种,由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协助办理资金清退业务。
对石家庄市户籍人员,开立纸质存单,由户籍地政府工作人员直接送达,集资参与人收到纸质存单后,本人持纸质存单及有效身份证,可就近前往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支取或转存手续。
对石家庄市户籍以外人员,开立银行电子存单,集资参与人在收到工商银行95588领取清退资金提示短信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就近前往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查询、支取或转存手续。
五、特别提示
1.本次资金清退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按比例清退”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第一批清退资金后将根据涉案资产继续归集的情况,适时开展第二批资金清退工作。
2.请注意防范网络诈骗,办案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影响资金清退工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4.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工商银行对外公告营业时间,合理安排时间办理支取或转存,避免长时间等待。如需支取5万元(含)以上大额现金,请提前1天与工商银行预约。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银行的办理清退资金业务说明(详见附件)。
5.如有其他问题,请通过公告所附的咨询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有关机构将安排专人收集、受理并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1.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办理纸质存单清退资
金业务的说明
2.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办理电子存单清退资
金业务的说明
3.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各营业网点地址及电话
4.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卓达案件资金清退咨
询点及咨询电话
5.异议审核专班咨询电话
6.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审核确认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
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
关于办理纸质存单清退资金业务的说明
集资参与人的清退款项通过纸质存单形式发放的,为全国通存通兑,可在全国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支取或转存手续。
该存单将由户籍地政府工作人员送达,请集资参与人在收到纸质存单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纸质存单到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支取或转存业务。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如需支取超过5万元(含)的大额现金,请提前1天以电话方式或到银行网点进行预约。
如集资参与人存在死亡、服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况的,需由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办理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该存单长期有效,为减少等候时间,请集资参与人就近选择中国工商银行网点错峰办理。
附件:1.特殊情况办理说明
2.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委托授权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1
特殊情况办理说明
一、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办理方式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为办理,代理人(监护人)需持法院认定该客户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院判决书、双方身份证及监护关系证明(法院裁判文书、集资参与人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等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监护关系证明等)办理业务。
二、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办理方式
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由合法继承人代为办理。
按现行法律法规,由合法继承人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证明书或法院判决书、身份证办理财产过户或支取。
三、集资参与人正在服刑的办理方式
集资参与人因服刑不能本人办理的,可由监狱部门出具集资参与人的身份证明、服刑证明和监狱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集资参与人本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由被委托人持上述证明材料,以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代为办理。
以上特殊情况具体办理时,请先咨询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附件1-2
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委托授权书
中国工商银行 :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到你行营业机构办理业务,特委托 (被委托人,与本人关系为 )代表本人办理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账/卡号 )的 业务。
本人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业务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本委托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业务内容仅限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启用、借记卡(存折/单)密码重置、正式挂失(含挂失申请、挂失处理)、持卡人连续输错密码超限账户被锁定后的解锁、个人账户销户以及关联以上业务所必需的个人客户信息调整等账户管理类业务。其他委托事项一律无效。
附件2
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办理电子
存单清退资金业务的说明
集资参与人的清退款项以电子存单形式发放的,电子存单为全国通存通兑,集资参与人接收到工商银行95588短信提醒或电话通知后,可在全国工商银行任一网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查询、支取或转存手续。
集资参与人存在死亡、服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由代理人办理的,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网点。
温馨提示:电子存单长期有效,请集资参与人就近选择中国工商银行网点办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2023年1月16日
附件3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各营业网点明细
附件4
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卓达案件资金清退咨询点及咨询电话
附件5
异议审核专班咨询电话:
0311-86862210
0311-86862234
0311-86862218
0311-86862235
附件6
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审核确认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0311-86259225
0311-86259218
0311-86259229
0311-8625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