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关于全市工会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十工办〔2022〕46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元旦、春节期间困难职工家庭的关心关爱工作,按照《湖北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要求,县总工会拟对128名困难职工进行送温暖慰问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8日),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以真实身份与竹山县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4223630、15629526188。
附件:2023年春节送温暖拟帮扶人员名单
竹山县总工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