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潘口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2-12-27 10:21   竹山县融媒体中心   贺荣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我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潘口抽水蓄能电站

潘口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境内,上水库利用已建潘口水库,下水库利用已建小漩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工程等级为三等,规划装机容量298MW,装机2台,单机容量149MW。电站上水库集水面积8950km2,正常蓄水位355.00m,死水位330.00m,调节库容93500万m³。下水库集水面积9040km2,正常蓄水位265.00m,死水位260.00m,调节库容940万m³。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任务。枢纽工程主要包括输水系统、岸边式地面厂房等。初拟首台机组发电工期42个月,施工总工期44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70728362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0731-85072137

电子邮箱:178363908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见本网页附件或链接:

(请添加附件和链接)

正文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均可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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